来源:法律求职
对于法学生来说,法律英语有多重要,根本不需要强调。但问题是,重要不重要是一回事,学得好不好、怎么学好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为了拯救法学生们操碎了心的法律英语,小编特地为大家梳理了一份法律英语攻略。
陷入被法律英语支配恐惧中的法学生们,没时间了快上车!
律所合伙人眼中的法律英语
红圈所、一线所对申请人英语的要求都很高,笔试面试都有英文题。
那么,什么业务领域的律师需要很高的法律英语水平?
当然是国际业务(涉外业务)!
在国际业务中,英语是必备生存技能和主要工作语言。如果你连话都说不好,肯定是没法参与律所核心业务的。
具体而言,国际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种:
-
外商投资。客户都是外国企业,需要用英语沟通。
-
境外上市。中国企业在海外上市,要走海外流程,全程都需要英语。
-
海外投资。中国企业走向海外,需要请当地律所提供法律服务,和当地律师需要用英语沟通。
-
国际贸易。国际贸易中的所有文书都是英文。
-
跨境融资。
-
国际仲裁。这是国际商事争议最常用的解决方式,双方选定的仲裁语言通常是英语。
-
跨境并购。
对于非涉外业务来说,英语是加分技能,相对没那么重(zhi)要(ming)。比如境内房地产和建设工程、境内上市、境内争议解决等。
那么,为啥非涉外业务明明不需要很高的英语水平,却还要为难我们法学生的英语?
先来看几则招聘的任职要求:
答案是,现在法学生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十分激烈,经常会出现几十个上百个人竞争一个职位的情况。律所选择的余地大,除了法律基础,对英语的门槛也随之提高。不管候选人是不是应聘涉外业务,都要求英语水平高。其实这也是律所在为国际化做人员储备。
律所的业务领域不同,对候选人英语水平的要求也不同。所以,国内大所在招聘时,英语水平的淘汰标准也是有差别的。
在应聘涉外业务过程中,笔试面试都会遇到不同形式的英语测试。主要题型有以下几种:
01
英汉互译法律文书
红圈所笔试真题节选
相对英译汉,汉译英更难一些。如果应聘境外上市业务,有可能会翻译招股说说明书、股东认购协议;如果应聘国际贸易,可能会翻译贸易合同;如果应聘海外并购,可能会翻译海外并购条款。
另外,有关保密信息的定义条款一定要多看,很多律所都会考。而且经常是一张A4纸上只有一段话,从句里套从句,翻译起来难度很大。
02
起草一份简单的英文邮件
材料会交代一个简单的背景,让你给境外律师发函,问境外律师的报价。这其实在实务中会经常用到,也是很多合伙人非常爱出的题型。
03
用外语进行自我介绍和对话
这是考察口语,需要候选人提前准备一下。注意,不要背,“说”和“背”给人的感觉和印象是完全不一样的。如果你全程背诵,合伙人可能会打断你。比如你说有过留学经历,对方可能会让你说出留学经历中印象最深的一件事。
04
读一段英语文章然后复述
这里考察英文速读和口语表达。
如果是应聘非涉外业务,那么在笔试面试中遇到英文测试的概率不大。即使有测试,其结果也不是主要考评指标,没有涉外这么严。
有些同学的英语确实不是强项,这个时候就要展示你的综合实力了:良好的法律功底、逻辑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
所以英语不好的同学不要太紧张。你需要在择业的时候想清楚,英语不好是不是要做国际业务。毕竟国际业务对语言的要求还是很高的。
工作中需要用到哪些法律英语?
01
商务英语
商务英语比较口语化,并没有太强的专业性。常用于一般性的商务沟通,比如与客户的日常邮件、电话、会议等,在商务谈判中也会用到。商务谈判最重要的是谈商务条件。在谈判过程中其实很少用到法律英语,最后落实在合同上的时候才会用到。
02
行业英语
专业性强的行业(如油气、航空、金融、建设工程等)的特定行业术语(包括各种术语的缩写和简称)往往构成谈判或协议的重要实体内容。这些虽然不是法律英语,但是会很高频率地出现在法律文书当中。
03
法律文书英语
这是最狭义的法律英语,也是被无数法学生吐槽的法律英语本人。主要包括起草协议、章程、法律意见、备忘录、专业性答复和律师函等法律文件所用到的语法、惯用表达和法律术语。
告诉大家一个小秘密:写法律文书都是有套路的。很多大所都有各种各样的文书模板,架构、语言、段落都非常完善,很有参考意义,可以直接拿来用,根据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进行调整。
法律文书英语是三者中最好学的,行业英语最难学。行业英语是体现律师专业程度的一个标杆,也是律师专业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英语什么水平,才能满足工作需要?
01
顺畅沟通
即能够用英文在各个场合进行包括法律和非法律事宜的沟通。比如,在商业谈判中,要能够准确表述客户的商业需求。表述中允许出现语法错误,但是不能让对方觉得难以理解,特别是口头表达。
在这里提醒大家,如果你的辅音发得不准确,不会影响老外的理解;但如果你元音发得不准确,会直接影响老外对你表达意思的理解。
所以,如果想练发音,建议先从元音练起。有口音没关系,英国人有英国的口音,美国人有美国的口音,澳大利亚人有澳大利亚口音,像印度、阿联酋、马尔代夫都有自己国家的口音,所以我们带有中国口音也是很正常的。只要元音发准,就没有大问题。
02
文书写作
即能够用英文在各个场合进行包括法律和非法律事宜的沟通。比如,在商业谈判中,要能够准确表述客户的商业需求。表述中允许出现语法错误,但是不能让对方觉得难以理解,特别是口头表达。
在这里提醒大家,如果你的辅音发得不准确,不会影响老外的理解;但如果你元音发得不准确,会直接影响老外对你表达意思的理解。
所以,如果想练发音,建议先从元音练起。有口音没关系,英国人有英国的口音,美国人有美国的口音,澳大利亚人有澳大利亚口音,像印度、阿联酋、马尔代夫都有自己国家的口音,所以我们带有中国口音也是很正常的。只要元音发准,就没有大问题。
03
问题解答
具体要求是能够用英文明确、完整地解答用户提出的法律问题。
“明确”是指客户在看我们给出的答案时不会有歧义。
“完整”是指你要一次性解答清楚客户的所有问题。有时候,客户的问题看起来只有一个问号,但这一个问号里可能包含不止一个问题。你需要把这个问号拆开,回答客户蕴含在其中的所有问题。
不要让客户在收到我们的回复邮件之后,再发邮件追问和确认一些问题,否则这个回复就是不合格的。
英文能力,分别侧重哪些方面?
英文分为听说读写四部分,那么,是不是这四部分同等重要呢?
——当然不是。
对于初级涉外律师来说,读、写、译能力相对来说更加重要。因为初级律师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完成合伙人和中高级律师交付的案头工作,以及一些法律文书翻译工作,见到客户的可能性不是很大。所以,初级律师要读懂合同和邮件,文字表达要地道。
高级涉外律师有机会接触外国客户,可能会参加商业谈判、面对面会议,因此听说读写四种能力都要具备。
听是最难的。因为写和说都可以用自己的方法进行补充和完善。比如,用一句话表述不清,就用两句、三句,多说几句总能说清楚吧?读是一个接收信息的过程,一遍读不懂,可以读两遍三遍十遍,反正在时间充足的情况下,多读几遍也能懂了。
但是听往往只有一次机会(虽然你可以请求对方再重复一遍,但是对方最多也只能重复这一遍了,如果不想被扔出去的话)。而且你面对的不一定是纯正的英音或美音,很有可能是带有天南海北口音的英语,你需要在这五湖四海的口音中瞬间抓取有用的信息。
……难啊!
怎么才能系统地高效学习法律英语?
最有效的方法是按合同类别来学。
在学习之前,先预估一下你将来想做的业务领域。
比如做知产,遇到的会是专利转让、专利许可、商标转让、商标许可、技术进出口等合同。你可以找这些合同的英文模板。
再比如做并购,就去找保密协议、股东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等等。
通读法律文书模板。至少要读十到二十个模板。有些历史悠久的外所的模板是非常全面的,经过了长时间的大浪淘沙,已经写得非常完善了,这些模板都非常值得深入学习。
精读相关的条款,相关的句子、词汇。有些条款相对固定,比如不招揽条款、不竞争条款,它们的含义、语言表达要记得滚瓜烂熟。
有哪些法律英语学习资料或书籍推荐?
01
英文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与模板
首推外所模板——结构最完善,语言最地道。
The Elements of Legal Style
(《加纳谈法律文书写作》)
作 者:布莱恩·A·加纳
(这位是《布莱克法学词典》的总编)
译者:刘鹏飞,张玉荣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5-02-01
《海外并购交易全程实务指南与案例评析》
作 者:张伟华(中海油的前总法)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6-02
有很多并购合同模板供参考,“市场上最好的海外并购交易指南”
《国际商事仲裁实务》
作 者:许杰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7-08
可以看一下各个仲裁机构的程序令。
《英文合同阅读与分析技巧》
作 者:范文祥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8-01
02
权威的法律和财经英文期刊
-China Law&Practice有关中国法的英文期刊
-香港CCH的英文杂志和文章
-Financial Times英国的《财经时报》,有微信公众号,可以关注一下,能够学到当下很热门的词汇。
-Wall Street Journal 美国的《华尔街日报》
03
大型律所、法律服务机构的网站、
微信、微博
-外所网站NewsLetter
-法律学习网站Lexis-Nexis、West Law
-中国大型律所的英文网站、官方公众号
-学术性强的公众号:观合法律翻译、商法月刊
04
特别推荐
全球法律学系与应用网站 www.lexology.com (全球法律博客)。很多国家的律师都会在上面发表本国法律动态,文风活泼,接近商务英语的风格。
说了这么多,想必大家应该对自己的法律英语学习有所规划了。
不过,良好的语感是很难速成的,需要一步一步、一天一天的长期学习和积累。
法学生,这是一场持久战啊!你准备好了吗?
>>>相关阅读<<<
来源:法律求职
免责声明: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