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无讼阅读 作者:刘杰
“喂,您好,张律师,请问在忙吗?”
“还行,有什么事您说。”
“我遇到一个问题,咨询一下。有个亲戚偷伐别人家的林木被公安机关立案了,具体的案情是这样的(吧啦吧啦)…请问,他是不是构成犯罪?如果是,大概会判几年?”
这个时候,如果你无法当场回答客户提出得问题,可能会有以下几种情况。
律师A:“额,咳咳,不好意思,这个问题我不知道。”
律师B:“嗯嗯嗯,这个问题很深奥啊,我先分析一下再打给你。”
律师C:“额,这个这个…我突然肚子疼,去下洗手间,过30分钟给你回电话…”
律师D:“此问题很复杂,电话讲不清楚,你到我律所来,我们面谈!”
律师E:“喂喂喂,唉,不好意思,信号不好,我等会回你…”
(然后,BCDE灰溜溜的立马打开电脑开始检索…)
不知道您有没有过这种狼狈的经历?对于年轻律师而言,虽然每种类型的法律问题都会接触一些,但毕竟不是个个精通;而对于高年级律师而言,通常都会专攻某个方向,冷不丁被问一个不熟悉领域,还真是无法解答。
如何优雅的应对自己无法当场回答的法律咨询确实是一门艺术。如果简单的告诉客户不知道,可能不利于案源的开拓。而如果专业的人不做专业的事,硬是要“胡说八道”,一旦被当事人当场指出质疑,将会颜面扫地,那恐怕也会极大伤害自己的品牌,得不偿失。律师A与律师B的做法最是比较常见的处理方式。
A律师认为:“不知道就老实回答不知道,不是自己擅长的领域,但可以介绍这方面律师。会问这个问题的客户,十有八九也是这个行业摸打滚打过来的,有时候可能不是真的问,拿个很常规的问题考考你罢了,看看你是不是大忽悠。”
B律师则认为:“先告诉对方,你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涉及的专业比较多,需要我拿出时间分析,并跟其他行业朋友沟通后一并回复。打发完后,赶紧的百度(检索)~”
那么,A律师、B律师哪种处理方式更好呢?笔者认为,两种处理方式其实并不矛盾,只是角度不同。
A律师的观点主要出发点是基于律师“品牌意识”。按照这种观点,自己专攻一个方向的法律业务,其他领域的业务不是都要去做。如果硬要去做自己不熟悉的业务,反正可能会让当事人认为自己是“大忽悠”。
B律师的做法,更多是基于“案源考虑”。按照这种思路,当事人询问你,你说不知道,很可能会丢失潜在的案源,甚至以后都不会再找你。
那么在实践中,我们完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融合A、B律师两种做法。
对于自己专攻的领域的问题,只要时间足够就能靠检索解决,又或者是你所攻领域周边的问题,可以采取B律师的做法。例如,你是刑事辩护律师,客户向你咨询有关知识产权行政处罚的问题,尽管你并不熟悉,但你周边有很多做知识产权的律师朋友可以帮你解决。
而对于与自己领域完全不相干的问题,还是建议采取A律师的做法比较保险。例如,你是一名专门从事公司上司的非诉律师,而当事人向你咨询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辩护策略问题。
有一句经典的格言——“永远不要对自己的当事人Say:No!”当你确实无法解决客户问题的时候,不妨将客户介绍给专业的律师,通过合作的形式一起解决客户的问题。
作者:刘杰
来源:无讼阅读
免责声明: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